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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价值】赠送天安门【全家福照一张】,留下“我游北京”的美好回忆和纪念!作为永久的记忆与留念
【非常赠送】老北京胡同游、军事博物馆、清华外景、中央电视塔外景
【非常用餐】庆丰包子(百年老字号,正餐安排一顿,每人6—9个包子,1份稀饭)
【非常包含】故宫、颐和园、八达岭长城水关段、奥林匹克公园——鸟巢水立方外景
北京接团后,参观中国的大型【军事博物馆】(如开放),馆内现陈列有土地革命战争馆、抗日战
争馆、全国解放战争馆、抗美援朝战争馆、古代战争馆、近代战争馆、兵器馆、礼品馆等。观看百种
图片和实物,让您在这里一睹“兵器王国”的风采和奇观。后入住酒店休息。
早餐后游览早餐后观庄严的【升国旗仪式】城市中心广场【天安门广场】(约60分钟),参观【人民大会堂】【大剧院】【人民英雄纪念碑】外景,在广场上合影留念,赠送天安门集体照一张。参观庄严地人民英雄纪念碑、飘扬的五星红旗。参观【毛主席纪念堂】,瞻仰毛主席遗容,(如遇政策性不开放,观外景)。后参观【故宫博物院】(约120分钟),旧称紫禁城,位于北京中轴线的中心,是明清两个朝代的皇宫,是世界上现存规模大、保存完整的木质结构的宫殿型建筑。
自费项目推荐参观【恭王府】(门票70元自理 约1小时)
晚餐推荐:东华门夜市小吃品尝各地特色小吃(自理)
天安门广场每天清晨的升国旗和每天日落时分的降国旗是庄严的仪式,看着朝霞辉映中鲜艳的五星红旗,心中升腾的是激昂与感动。后前往昌平,途中参观润德水晶(40分钟),游览驰名中外的万里长城---【水关长城】(120分钟左右),八达岭景区是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以其宏伟的景观、完善的设施和深厚的文化历史内涵而著称于世,是举世闻名的旅游胜地。车观【十三陵水库】,车览十三陵风景区。参观品尝北京金运通土特产超市(40分钟), 车览【十三陵神路】,神路是明十三陵的第一个景点,始建于明宣德十年(1435),起点是石牌坊,中经大红门,神功圣德碑,石象生,龙凤门,过五孔桥,七孔桥等,其它各陵的神道则从这条神道分出,因而又称总神道。参观润德珍珠(40分钟),参观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奥运公园---【奥林匹克公园】,参观奥运会主场馆—【鸟巢外景】(40分钟左右),“鸟巢”所用钢材强度是普通钢的两倍,是由中国自主创新研发的特种钢材,集刚强、柔韧于一体,从而保证了“鸟巢”在承受至多460兆帕的外力后,依然可以恢复到原有形状,也就是说能抵抗唐山大地震那样的地震波。参观游泳中心---【水立方外景】,“水立方”是北京奥运会游泳中心,它的膜结构是世界之顶。它是根据细胞排列形式和肥皂泡天然结构设计而成的,这种形态在建筑结构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创意十分奇特。 自费项目推荐【北京大型特色演出】 (门票150元 约1.5小时)
1、门票: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自理项目以及景区小交通);
2、用餐: 3早5正(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3、住宿:3晚酒店双人标准间(单人安排拼房或者补房差)
4、交通:全程自带空调旅游大巴车
5、导服:当地导游讲解服务
个人消费及旅游意外险!
青岛国际旅行社业务经理:陈德青 电话:0532-58730082 手机号码:18865424082
工作QQ:2660614006 传真:0532-89091019
地址:青岛市南区东海西路37号金都花园A座11楼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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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酒店:北京普通旅游酒店均有空调、彩电、独立卫生间等,但总体上条件一般,一般主要接待旅游团,只能满足普通团队游客的基本住宿要求。要求较高的游客,组团社请提前明示房况,以便游客做出适当的选择。游客入住酒店时,酒店需收取押金,需游客自行支付。如遇自然单人住一间房,需按照提前抵达或延住的房价补房差。
② 用餐:北京的餐饮成本比较高,20元餐标的餐质量一般,游客满意度不高,请组团社预先提示游客。因长城位于北京市延庆县,一般游览长城当天出发较早,有些酒店只能提供简单食品打包,在途中用早餐。旺季时餐厅存在排队等候用餐的现象,需游客理解和配合,耐心等待。
③ 门票:报价已包含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赠送的景点或项目遇特殊情况不能安排的不退费用。在不减少景点并向游客明示的前提下,我社导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游览顺序。如遇政府或景区原因景点临时关闭,我社将另行安排时间游览,如行程时间内确实无法再安排,我社将按照旅行社折扣价将门票费用退回游客,不承担其它赔偿责任。
④ 旅游用车:我社在旅游行程中使用车辆均为正规旅游车。北京旅游团多、各种会议多,旅游车常不敷使用,有时会“套车”使用,如遇路上堵车,则容易出现游客等车的情况,请游客予以谅解
⑤ 购物和自费:《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可以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
⑥ 旅游保险:我社已按照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在北京旅游期间,如因旅行社责任产生损失,经保险公司核定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为给游客提供更大安全保障,减轻组团社责任,请组团社在收客时,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⑦ 导游服务:《旅游法》第六十条规定,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报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根据此条规定,请组团社在合同中注明“导游服务费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⑧ 旅游者解除合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根据此条规定,当需要组团社退款时,我社将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地接费余款退还组团社。
⑨ 健康和安全:
1. 《旅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2. 《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3. 请组团社在游客报名时,对北京旅游行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做出必要的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4. 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作为监护人陪伴方可参团。
5. 年满70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身体残障行动不便、有心里健康问题的游客报名参团,请组团社与游客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敬请谅解。
⑩ 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如果有质量问题,我社承诺在北京解决质量问题。游客抵达北京后,我社将为游客提供《服务质量调查表》,我社受理和解决质量争议,将以此《服务质量调查表》为主要依据。若游客对服务有任何不满,需在调查表上客观准确地反映出来,以便我们尽快调查解决。若游客未在此调查表上反映质量问题,在北京旅行期间也未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反映质量问题,则我们将视同游客满意我们的服务质量。:
中途离团: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相关规定,游客因个人原因中途离团,只能退未发生门票费用,余下费用不退。
游客出发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没有身份证的需携带含有本人页的户口本,如因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登机、乘坐火车、不能入住酒店、购买门票等损失,需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青岛国际旅行社业务经理:陈德青 电话:0532-58730082 手机号码:1886542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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